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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检察长办理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护航涉罪未成年人零障碍复归社会
时间:2020-07-01 09:31: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市首例检察长办理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护航涉罪未成年人零障碍复归社会

 

“张某,现在开始对你进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告……”

这是2020326日,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皙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办理的首件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在举行宣告仪式,这也是全市首例检察长亲自办理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为确保案件质效,王皙检察长认真审阅了卷宗材料,与助理研讨案情和证据。经研究认为张某构成寻衅滋事罪,证据确实充分,但考虑张某系未成年人、又是情节较轻的从犯、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在精准计算后确定刑期为10个月,可能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为此,王皙检察长认真研读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中关于附条件不起诉程序的规定,根据特别程序的规定,首先征求了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公安机关的意见,得到一致同意后,为确定张某家庭对其具备监护条件,疫情期间通过微信视频的特殊方式为张某的父母和同学,制作了调查笔录,并电话联系了张某所在地社区民警,全面了解了张某及其家庭情况;为预防其再犯罪,邀请了张家口心理学会曲重莲老师通过调查问卷和沙盘游戏的方式为张某进行了心理测评,全面评估了张某的心理状况;为确保附条件不起诉后期监督考察的顺利进行,还联系了桥东区检察院的观护基地张家口兰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张婷经理,商讨了针对于张某的观护帮教措施。

通过上述工作,王皙检察长认为张某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经提交检委会讨论通过,为其进行了不公开宣告。仪式上,王皙检察长庄重地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向张某宣读,并对张某进行了口头教育,还与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了深入交谈,希望其能多关爱张某。

宣告仪式结束后,王皙检察长和兰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签订了三方的《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之后将张某郑重交由兰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观护帮教。

检察长亲自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是桥东区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合理提升附条件不起诉率的具体体现,为未检案件的办理树立了标杆。该案的成功办理既使涉罪未成年人避免了监禁刑的弊端,又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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