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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引领数字赋能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时间:2024-08-19 11: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8月16日《检察日报》第11版刊发

1、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远光为干警讲专题党课。

近年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强化政治引领,立足“科技创新、数字驱动”发展理念,以数字革命为引擎,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强化创新发展,通过深度整合大数据资源,创新探索法律监督模型,以数字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党建工作与数字检察同向发力。

  该院打破党建工作固有思维模式,摒弃将党建工作等同于党务工作的常见误区,将检察改革发展热点、难点确定为党建工作重点,抓住数字化改革机遇,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之路,将党建工作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直接动力,确保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相辅相成。

  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引领业务方向。该院坚持以党建为抓手,将党建工作融入检察业务各环节,通过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加强思想交流和政治学习,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社会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精准高效参与社会治理,让办案更便捷、成效更显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党建引领完善机制。该院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司法办案主责主业,践行检察为民情怀,始终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办案质效的基本标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探索全过程、融合式“党建+数字检察”工作机制,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实现新老互通双向促进,以党建引领队伍建设。该院注重在探索“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路径的检察实践中抓实教育培训,用检察需求确定学习方向,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实绩,把讲政治和重业务有机融合,通过创新学习方法、丰富组织生活形式、拓宽业务途径等方式,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在全院掀起学习大数据、应用大数据的热潮,真正实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纵深推进党建引领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该院党总支深刻认识到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在检察机关的具体体现,其根本是赋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促进检察办案更加公正、检察管理更加科学、检察服务更加精准,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此,该院着眼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主动跟上、适应数字化时代大势,强化大数据思维,创新思路举措、探索路径载体,以党建工作引领检察业务方向,以数字检察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2、大数据模型精准筛查案件线索

“作为河北省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试点院之一,我院以个案办理为切入口,将数字检察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搭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关键身份要素信息为核心,在不同行政主体执法数据之间进行比对碰撞,精准筛查发现案件线索,为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明确了方向。”在近期召开的河北省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业务交流会上,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春辉的介绍引发与会人员的关注和思考。

  2023年7月,最高检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该院在随后审查一起帮信犯罪相对不起诉案件时发现,该案被不起诉人虽不构成犯罪,但其行为已违反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应给予行政处罚,遂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要求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为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处罚无缝衔接,净化网络环境,实现网络安全源头治理,该院还全面梳理近年来办理的网络犯罪数据,积极搭建“网络犯罪反向衔接法律监督模型”,通过设定逻辑碰撞规则,按照既定思维图谱,在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数据和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数据之间进行比对碰撞,从而精准筛查发现案件线索。

  截至目前,该院依托模型发现23条案件线索,核实后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督促其落实相关行政处罚。

3、流程监控“三融合” 推进检察一体化履职

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建立“三融合”工作机制,将案件流程监控与业务数据质量监管、案件质量评查和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融合,全面提升案件流程监控质效,推进检察一体化履职。

  融合业务数据质量监管,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督。在解决案卡填录不准确、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的同时,该院案管部门针对影响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的案卡填录、文书制作问题,及时发出流程监控提示,点对点反馈督办;定期核查重点关注的数据,反向推进流程监控,及时发现办案流程中的不规范情形,有效提升流程监控能力水平。

  融合案件质量评查,形成规范办案监督合力。该院利用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在核查问题上的共通性,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在流程监控中的转化运用,梳理总结评查出的程序性问题,将其纳入流程监控预警重要监控点,同时,反向审视流程监控中的盲区和空白点,针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告知质量评查人员,并将其作为重点评查案件进行后续评查并形成个案报告,实现流程监控与案件质量评查有效衔接。

  融合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延伸法律监督综合效能。该院坚持对重点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采取多项业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流程监控,及时发现内部法律监督线索,拓宽监督范围。如通过对受理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进行专项流程监控,发现王某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线索,遂内部移送案件线索,并督促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及时审查、调查核实,案管部门登记跟踪台账,及时跟进核实线索办理进展。目前该案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向公证机关缴纳水生生物损害赔偿金20余万元,全部用于购买鱼苗并增殖放流,推动大清河生态环境恢复。该院通过一体化检察履职,构筑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大屏障”。

4、法治宣讲进校园 守护青春助成长

 “同学们,你们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吗?”面对检察官在暑期法治课上的提问,学生们纷纷举手踊跃回答。今年以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生动有趣的授课方式、积极活跃的课堂氛围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校园安全关乎青少年身心健康,近年来,校园欺凌问题广受社会关注。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该院选派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开展“杜绝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法治进校园活动,法治副校长走上讲台宣讲40余次,受众上万人。

  活动中,检察官精心设计讲座课件,从认识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面对校园欺凌应怎么做等角度出发,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件,将法条与案例相结合授课,引发大家对预防校园欺凌话题的积极讨论,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校园欺凌,既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旁观者,更不做施暴者。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该院将继续依托法治副校长的桥梁纽带作用,助推综合履职,将更多法律知识、更丰富的普法活动带进校园、带进课堂,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学生的心中,做好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

5、民事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讨薪

“要回的这笔钱对我来说意义重大,解决了家里的燃眉之急,让我重燃了生活信心。”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郑某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2021年,郑某在某工地务工,年底项目完工后,包工头李某以发包单位未付款为由拖欠郑某工资5万余元。郑某多次催讨均无果,其家庭生活因此陷入困境。无助之际,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得知检察机关有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于是到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该院全面了解案情、核查事实、收集证据后决定支持起诉,不久前,法院判决发包单位支付拖欠郑某的工资,有效维护了郑某的合法权益。该院将继续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6、100余万尾鱼苗跃入清水河

6月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与市农业农村局、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张家口市清水河水生生物资源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暨2024年‘禁渔期’法治宣传活动”,张家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永祯及桥东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郝惠敏、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晓莉等参加活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投放鲫鱼、草鱼、鲢鱼等鱼苗100余万尾。增殖放流活动现场,鱼苗欢快地游入清水河,进一步推动了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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