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都是多年的邻居,就因为一件小事,一时冲动,没能冷静处理,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我们表示真诚的歉意。也感谢桥东检察院检察官司法为民、公正执法,耐心地和我们解释刑事政策和办案流程,让我吃下定心丸!”2023年2月15日,犯罪嫌疑人小张的父亲为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了锦旗,表达了自己对办案检察官用心办好百姓身边小案的认可和感谢。
犯罪嫌疑人小张和被害人张某某本是多年楼上楼下的邻居,2022年8月,小张和张某某因上下楼梯发生冲突,小张将张某某打伤,经鉴定,张某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轻微伤。后小张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2023年2月6日,小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逮捕。当天中午,小张的父亲老张就来到了桥东检察院找到了承办检察官,流着眼泪讲述了小张的成长经历。原来小张从5岁时,父母就离异了,是老张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小张带大,两个人相依为命,老张身体不太好,小张就是他的顶梁柱,小张从小也很争气,靠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也自己找到了工作。同时,老张表达了愿意主动赔偿的意愿,就是不了解刑事政策和办案流程,生怕赔了钱,小张仍然被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耐心地向老张解释了当前“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应当逮捕和不需要逮捕的适用条件,并把双方自愿和解需要签署的文书内容、格式、注意事项逐一讲给老张听,老张听了以后终于放心了。
过了两天,老张带着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谅解书和收条又来到了检察院,告诉承办人已经和被害人谈妥了赔偿,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承办人收到证据材料后,立刻与被害人核实赔偿情况,在得到被害人肯定答复后,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投案自首并赔偿被害人获得谅解,社会危险性较小,随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该案从受理到作出决定仅历时四天,承办检察官紧紧围绕“案结事了人和”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积极促成双方和解,解开了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用实际的办案质效让老张感受到了桥东检察院司法办案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