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办好百姓身边案 化解矛盾促和谐
时间:2023-02-16 09:32:18  作者:赵亚南  新闻来源: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本来都是多年的邻居,就因为一件小事,一时冲动,没能冷静处理,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我们表示真诚的歉意。感谢桥东检察院检察官司法为民公正执法,耐心地和我们解释刑事政策和办案流程,让我吃下定心丸2023年2月15日,犯罪嫌疑人小张的父亲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送了锦旗表达了自己办案检察官用心办好百姓身边小案的认可和感谢


犯罪嫌疑人小张和被害人张某某本是多年楼上楼下的邻居,2022年8月,小张和张某某因上下楼梯发生冲突,小张将张某某打伤,经鉴定,张某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轻微伤。后小张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2023年2月6日,小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逮捕。当天中午,小张的父亲老张就来到了桥东检察院找到了承办检察官,流着眼泪讲述了小张的成长经历。原来小张从5岁时,父母就离异了,是老张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小张带大,两个人相依为命,老张身体不太好,小张就是他的顶梁柱,小张从小也很争气,靠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也自己找到了工作。同时,老张表达了愿意主动赔偿的意愿,就是不了解刑事政策和办案流程,生怕赔了钱,小张仍然被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耐心地向老张解释了当前“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应当逮捕和不需要逮捕的适用条件,并把双方自愿和解需要签署的文书内容、格式、注意事项逐一讲给老张听,老张听了以后终于放心了。

过了两天,老张带着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谅解书和收条又来到了检察院,告诉承办人已经和被害人谈妥了赔偿,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承办人收到证据材料后,立刻与被害人核实赔偿情况,在得到被害人肯定答复后,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投案自首并赔偿被害人获得谅解,社会危险性较小,随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该案从受理到作出决定仅历时四天,承办检察官紧紧围绕“案结事了人和”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积极促成双方和解,解开了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用实际的办案质效让老张感受到了桥东检察院司法办案的温度。


举报须知   >>
·控告申诉工作流程
·什么是举报?
·什么是控告?
执法办案   >>
·播撒阳光 助力新生 桥东...
·杜绝校园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
·桥东区检察院加强社区矫...
·优势互补 桥东区检察院加...
·全市首例检察长办理的附...
·桥东区人民检察院“三员...
·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十项措...
·如何有效发挥检察建议作...
队伍建设   >>
·桥东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
·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检...
·桥东区检察院邀请市委党...
·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
·桥东区检察院召开队伍教...
·不忘初心学党史 牢记使命...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