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分析研判检察业务工作态势,发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作为开展条线工作的“指挥棒”、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新参考”的作用, 2021年2月18日,桥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召开会议,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了会议,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会上,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晓莉从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数据标准及需求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六个方面,对《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第三检察部任佩佩针对各业务部门业务数据填录时容易出现的问题、原因及改进办法进行了讲解。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对《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的学习和落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大力气和苦工夫。各业务部门提升对业务数据管理的认识,案件管理部门以“严管厚爱”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检察业务数据的质量,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努力提升业务监管水平;二是各业务部门内勤要对录入的信息承担相应责任,员额检察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业务数据承担指导、审核和最终责任,案件管理部门要及时对检察业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检查、监督,对有错误的检察业务数据协助承办部门做好数据修正工作。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分工协作,共同把我院各项业务数据填报好、管理好、使用好。三是根据《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要求,各业务部门要配备一名检察业务数据联络员,专门负责与案件管理部的对接联络,将案件信息填录、审核及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等情况与检察人员的业绩考核或公务员考核挂钩,保证我院检察业务数据管理科学统一、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安全稳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将数据作为七类生产要素之一,数据的价值愈加凸显,我院充分认识到信息化时代数据的重要价值,真正重视、运用业务数据,主动分析数据变化趋势,通过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了解检察机关履职活动中的不足和短板,真正让数据“开口说话”,让数据为我院检察工作“指引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