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两级检察机关以个案为切口,将数字检察大数据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按照“不为我有但为我用”的思路,通过搭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关键身份要素信息在不同行政主体执法数据之间的碰撞为核心,精准发现和排查出案件线索,为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履职明确了方向”。张家口市第七检察部主任路彦宁介绍。
近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办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信息犯罪反向衔接案件,同时经梳理发现,近年来该院办理的帮信等网络犯罪逐年增加,并且大部分网络犯罪案件因情节轻微作了相对不起诉决定。为了实现刑事司法和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同时为了净化网络环境,实现网络安全的源头治理,在张家口市第七检察部的指导下,该院通过梳理历年网络犯罪相对不起诉案件并设定碰撞规则,以“身份证号码”这一确定违法行为人身份特征的关键数据作为比对要素,搭建了“网络犯罪反向衔接及违法人员从业限制法律监督模型”。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从业限制规定,对网络违法犯罪人员进行了相关的从业限制,强化行业整顿,实现网络环境的溯源治理和相关执法主体的协同治理。
截至目前,该院已依托该监督模型发现多起案件线索,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检察建议书共计16件,并对8名网络犯罪违法行为人进行了从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