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3年3月30日在张家口市桥东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伟洪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家报告检察院的主要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2年,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定和谐的周边环境。
1、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9人,提起公诉140人。为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金融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17人,分别比上年增加50%和240%。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构成犯罪的依法批捕,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2、在办案中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10人。对轻微刑事案件共调解处理6件。在办案中,我们克服就案办案思想,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拟作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时,评估是否会引发或激发社会矛盾,并制定依法处理化解预案,减少社会对抗,及时消除不和谐因素。
3、积极推进涉法涉诉息诉和解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164人次。对涉法涉诉案件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就检察机关所作出的决定,充分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促使当事人消除疑惑、息诉罢访。
4、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和案后帮教。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主观恶性不大,悔意明显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予批捕,并积极联系所在社区,定期进行走访、帮教,使其重新融入社会,降低再次犯罪率。我院被评为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反腐倡廉部署,共初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1件,立案6件8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3.08万元。先后依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医院、学校、供电部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初查,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一年来,根据群众举报和上级交办,我们重点查办了在生产经营中以权谋利,假公济私的犯罪行为;查处了国企改制过程中,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中饱私囊的犯罪事实;查处了医务人员挪用公款案件;查办了省纪委交办的秦皇岛11.19专案部分涉案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查办了涉及科技、司法等部门个别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为。通过发挥办案职能,规范了发案单位管理行为,触动了违纪行为,起到了反腐警示作用。在查办案件中,注重改进执法方式,对在关键岗位上的犯罪嫌疑人尽量不采取强制措施,注重保护发案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们坚持打防结合,重在预防的方针,结合办案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建立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提供行贿档案查询94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国企工作人员警示教育。选择对区域经济有重大影响的房地产行业展开专项调研,召开了“改善发展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座谈会,向22位民营企业家发放了检企联系卡,建立了长效预防机制。结合办案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行动,协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投资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检察日报》、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等11家权威媒体报道了我院预防职务犯罪的做法。
三、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为了有效防止和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我们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对各种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5件15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0件10人。对公安机关应当报捕而不报捕的,共追捕犯罪嫌疑人9名,对侦查活动纠正违法20件次。要求追诉犯罪嫌疑人2人,追诉漏罪6件。
加强审判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案件依法提起抗诉,有的已做了改判,有的已发回重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量刑建议工作,共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议74件108人次,采纳率达91%。对不服法院生效判决的民事申诉立案审查6件,向法院提出民事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率达100%。对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判决正确的民事申诉,积极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办理民事申诉息诉案件4件,支持起诉4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通过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发现应交付未交付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已将 7名判处缓刑未交付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执行矫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人员2名。
四、做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工作
2012年,我们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更加努力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更加注重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一是坚决惩治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对国企改制、拆迁安置引起的群体上访案件,坚持从检察职能角度,积极开展调查,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立案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平息上访情绪并做好检察环节上的稳控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分忧解难。
二是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深入开展检察人员“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推进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在社区,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使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在企业,组织领导参观张家口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学校,派出法制副校长一月一回访,一学期一堂课,时刻关注校园安全和青少年法治理念培养。在乡村,开展了以“惩防并举,保障民生”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走进田间地头,俯下身,蹲下讲,就政府征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各项补贴等方面可能涉及到的职务犯罪进行举报宣传,这一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予以报道。
三是深入推进服务民生工作。我们坚持把执法为民贯穿于检察工作全局,对困难群众实行一对一的帮扶。服务民生、拉近民心,在办案任务重的情况下,先后有26名干警参加了社区建设年和维稳工作。院领导走出机关深入基层113次,全年为群众办实事160余件。在我院基建欠款的情况下,为社区建设和困难群众协调筹措资金十几万元。为强化检察干警的服务群众意识,教育干警认真对待群众诉求,与每位干警签订了《首问责任制》,让人民群众从检察工作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年来,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夯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举办检察官集体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干警祭扫烈士陵园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铸造忠诚品格。举办了“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执法理念”主题征文活动,树立为民宗旨,秉持公正理念,坚守廉洁操守。
二是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投入资金十万余元,开展全员轮训,先后有三十余人参加了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司法考试培训。为确保今年1月正确执行新的《刑事诉讼法》,我们组织开展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知识竞赛”,掀起了学习法律的热潮。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检查活动,严格警车管理和使用。开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检务督察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氛围。
四是强化自身监督。为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我们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工作,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对所办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案后评查和综合考评,实现了案件的流程管理,动态监督。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监督,推进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建立案件评查制度。全年未发现违法办案的举报。社会各界有的写来表扬信,有的送来锦旗,称赞我院检察干警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做法。
五是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我们认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认真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各项建议认真办理,及时反馈。进一步把检察工作和检察机关置于社会监督之下,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到我院视察评议工作,另一方面走出去主动登门拜访、征求社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通过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检察职能,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省级以上新闻媒体110次报道了我院的工作情况。当然,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干警的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改进;检察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的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市委、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上级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平安建设
一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信息犯罪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二要继续完善检察环节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严格区分适用标准,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三要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形成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救助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按照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的要求,一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行政执法、司法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以及关键环节的案件。二要根据高检院要求,紧紧围绕教育、就业、住房、水利、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医药、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三要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办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四要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建立职务犯罪记录和查询机制,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
三、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推进法治建设
一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依法监督、纠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防止和克服执法任意性、选择性,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二要加强对刑事案件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按照两高院要求积极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三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转变“重刑轻民”观念。
四、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入有效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开展执法办案回访工作,建设门户网站和检察微博,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减少群众对立情绪,重视帮助群众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
2、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执法促进公正执法。完善办案责任制和案件评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随意执法、粗放执法。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案件集中管理,对案件实行严格的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加大对内设各业务部门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通过网上办案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监督,有效防止、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
3、全面加强执法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提升新形势下检察人员的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努力提升检察人员的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实现从知识培训向能力培训转变,着力推进检察机关高素质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建设。
4、坚持从严治检,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检察权的滥用。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建立检察人员谈心谈话制度、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和中层以上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日常教育和常规管理,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制度。强化各执法环节内部之间的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以外,要把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公之于众,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5、更加高度地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自觉把人民群众评价作为考核我们执法办案工作的重要依据,把接受外部监督转化为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的动力。更加自觉有效地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对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按照十八大精神要求,认真贯彻本次人大会议精神,转变作风、强化责任,求真务实,全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区乃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建设宜居宜业、文明和谐、幸福美丽的经济强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