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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6 15:44: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5年4月9日在张家口市桥东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伟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从严治检,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新贡献。

一、深化平安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我们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新期待,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了我区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我们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基本任务,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65人,其中,批捕 “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40人,占批捕总人数的61.5%。审查起诉117件152人,提起公诉79件103人。通过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了破坏稳定的刑事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我们将查办危害民生的案件作为执法办案的重点,积极开展了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依法办理了生产销售毒豆芽案件,依法办理了社会影响较大的“黄金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依法办理了伪基站强行向群众发送广告500多万条、严重干扰群众正常通信的案件,依法办理了销售来自印度口蹄疫病区的“阿兰纳”牛肉案等一大批危害民生民利的案件,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积极开展社会治理。一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人,不起诉12人,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二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政策,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刑事和解3件,开展社会调查3件,安排亲情会见4件次。三是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受理接待来信来访110件次,均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注重惩防一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我们坚持惩防并举,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结合查办案件,有效开展预防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惩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渎职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件,查办重大案件占71%。斗争中,我们一是加大惩处力度,贪污贿赂案件立案起诉率达100%,已做有罪判决4件6人,立案有罪判决率同比上升87%。渎职案件立案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实刑判决率均为100%。起诉判决率、实刑判决率在全市名列前茅。我院查办的邯郸县公安局刘某某、孙某某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案被评为全市“十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二是注重社会效果,我们先后查办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虚报冒领国家补偿款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案件和公安干警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收受贿赂、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职务犯罪案件,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边打击边预防。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我市 “住宅维修资金”存在着监管不严、被挪占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调研,发出检察建议,跟踪监督,市有关单位积极整改,从今年开始由以往的开发商代收改为分区设点直收,并强化审核,实行公示,一份检察建议为我市3.5亿元住房维修基金上了“安全阀”,保护了群众的专项资金不受侵占。对重大项目建设加强跟踪监督,监督招投标11次,提供专项咨询62次,有效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对职务犯罪易发行业开展警示教育巡回宣讲,为辖区做警示教育专题报告48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5次。通过查办案件发给张家口路桥建设集团公司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十佳检察建议”。我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年度报告。

三、强化诉讼监督,保障严格公正司法

为防止因执法不严出现司法不公等问题,我们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坚持严格把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保障公正司法。

立案、侦查监督中。对应该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6件,追捕犯罪嫌疑人5人,追诉犯罪嫌疑人17人,追诉漏罪2件;对不应立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并予以纠正。

刑事审判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5人,已改判1件1人。深入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为保障公正审判积极提出意见。

民事审判监督中。依法支持起诉4件,现已全部判决、裁定;办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已进行了整改。

刑罚执行监督中。对172名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情形8件。通过监督,保证了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四、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

我们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2014年,我院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中,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着力整改“四风”等突出问题。一是实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取消院领导上下班公车接送,杜绝了公车私驾、公车私用问题;二是严控三公经费,取消饭店招待,杜绝奢侈浪费;三是清退超标办公用房33间826平米。为了管好队伍,院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了“正风肃纪、规范执法”警示教育活动,严肃了各项工作纪律和执法办案纪律。引导检察人员坚定信仰、坚守法治,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被新华社报道。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各类培训。全年共选派58人参加了各类培训,培训率为87%,组织执法规范等业务类考试,督促干警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干警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我院查办的国土局张某某等2人贪污案卷宗被评为全市“十佳侦查卷宗”。二是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开展模拟庭审、列席检委会、观摩出庭公诉、实行“导师制”等措施,使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得到较大提高,有六名干警被评选为“办案能手”,有的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有的干警被授予全市 “十佳公诉人”称号。在全市检察系统“十佳”亮点和特色工作评选中,我院成为十八个基层院中获选最多的院之一。三是在全院开展了向身边的榜样学习活动,通过争先创优,有的干警的先进事迹被《检察日报》报道,在全院形成了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我院加强队伍建设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五、严格规范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

我们把2014年作为“强化规范执法年”,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和规范,大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检务公开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有效方法。一年中,我们不断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开通了检察微博,开通了官方微信,设立了官方网站。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18条,重要案件信息4条,法律文书14份。建成了检务公开大厅,设立了7个“一揽子”办事窗口,向人大代表发送了公开信,实现了程序性信息的实时查询。河北法制报、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日报对我院开展检务公开的相关经验做了详细报道。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规范司法是公正司法的有力保障。我们认真组织开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学习和培训,严格运用高检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办案行为。通过对内部办案流程进行全程监控,着力培育干警的办案责任心和严谨细致、规范执法的工作习惯。全年共发出《流程预警通知书》76份,发出《流程监督通知书》23份,发出口头提示10次。在结案审核中,对法律文书使用不当或明显错漏的卷宗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办案部门全部进行了整改。在规范执法中,我们进一步强化检察委员会在程序和实体上的把关作用,发挥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检察干警更加注重执法办案的规范性、说理性和准确性,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2014年,我们主动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检察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大大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深切感受到,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二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干警的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以及区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提升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平安建设,依法严惩暴力犯罪、涉黑犯罪、“两抢一盗”和“黄赌毒”等犯罪;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建立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按照《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等三个涉法涉诉改革办法,引导和支持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减少社会对抗,营造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协助政府做好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发展项目符合法定程序。查处职务犯罪,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大力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环境监管、污染治理等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推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深化“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按照上级要求,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有贪必肃,有案必办。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的贪污贿赂案件和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处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居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和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将依法监督和规范监督结合起来,实现监督案件数量和质量的有机统一。强化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促进执法公正。强化审判监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进一步提高刑罚执行监督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行为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五个过硬”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大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检察干警始终以高度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忠诚履职、秉公用权、清廉执法。重点监督在查办案件中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五)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力

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纠正检察干警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树立检察机关的公正形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及时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抓住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努力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点赞。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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