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在张家口市桥东区第十六届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躬身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部署要求,探索实践桥东检察特色,求突破、抓亮点,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为我区政治安全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融入大局谋发展,全力服务和保障社会稳定
勇于承担护航之责。“11.28”爆燃事故发生后,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敏感性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事务,配合公安引导侦查,依法及时批捕相关责任人11人。对口里东窑子村张某某等六人多次非访、缠访事件,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通过审查材料认定张某某等人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积极与公安会商,最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对省委巡视组交办戴某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一案,与监委和公安联动,认真审查证据,使犯罪嫌疑人得到了法律的严惩,有效支持了政府拆违工作。
有效提升检察公信力。深化“互联网+”工作模式,打造新闻客户端、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四位一体”新媒体公开平台,发布微信134条,微博189条,“头条号”53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条,案件程序性信息458条,法律文书154份,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整合服务群众功能,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控告申诉、国家赔偿与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管理、业务咨询四位一体工作区,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覆盖、智能化检察服务;通过积极走访、建立微信群等多渠道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持联络,使他们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动态,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
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把探索公益诉讼切入点与地方治理难点相结合,对建筑施工扬尘、药品违法广告、餐饮服务等加强监管和整治力度,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大局。通过办理案件,督促相关部门规范了城乡居民低保管理工作,确保将城乡低保优惠政策落实到真正困难的群众身上;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电信国企规范管理和法制教育,保护通讯设施运行安全。
二、聚焦刑检抓主业,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8件78人,提起公诉100件140人。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积极落实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5件。快速办理涉恶案件2件13人,对于省公安厅认定“冯继湖、袁旭华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孙明亮恶势力团伙”案件,严格证据标准,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在检察环节快速办理、打击有力。多次与公安机关和法院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案件定性、取证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办案进度,涉案嫌疑人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刑事和解、轻刑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不批准逮捕17件21人;不起诉9件15人。坚持“先、快、精、优”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来信来访58件(次),通过强化首办责任制、完善诉访分离工作制度、建立预审机制等方式,及时做好释法说理,防止重复访发生,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深化拓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全年共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案件6件1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件9人,对6名考验期满没有违法情形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积极把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由刑事领域向民事领域拓展,在办理一起监护人性侵案件中,向团区委发送检察建议,由其向区法院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我院同时发出支持起诉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成为全市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长、副检察长兼职担任法制副校长,先后开展了“法治心理进校园”、“向校园欺凌说‘不’”、参观法制教育基地等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授课提升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主动参与创建平安校园。
三、履行监督抓核心,实现司法办案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11件,追捕犯罪嫌疑人15人,追诉漏犯10人,追诉漏罪6件;对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监督撤案5件,纠正违法侦查活动39件次。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制,成功抗诉案件4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8件次,列席法院审委会6次。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共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不当情形28件;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今年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将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与审查法院决定暂与监外执行工作相结合,共办理财产刑执行案件28件。
强化民事审判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法律监督案件40件,较去年增长67%,其中执行监督案件18件,较去年增长400%,创历史新高。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件,督促履职案件12件,支持起诉7件。
强化案件内部监督。围绕案件实体认定、办案程序等方面对74件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35次,对重大复杂涉访案件进行讨论研究,有效保障了办案质效;检委会研究案件27件,有效发挥了审查把关和监督作用。
四、深化司改抓落实,促进检察工作一体化发展
2018年,我院继续围绕深化司法改革,大胆尝试创新,以构建“三新”模式,即从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建立新型管理监督机制、创建新型职业绩效考核制度三方面入手,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省、市院领导和调研组多次到我院进行督导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河北法制报》头版头条对我院构建“三新”模式工作经验和相关做法进行了报道。
组建新型内部配置,落实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要求。进一步打破原有机构设置,优化配置检察资源,新型办案团队基本成型,努力实现“1+1+1”的办案组标配。积极打造以案管为主导,办案组联动的“一窗口、两职能、三平台”业务“大内勤”模式。推行案件预审,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通过案管部门信息共享、检察官提前介入,整合案件信息资源、优化案管与业务组的联动方式,创建了高效办案模式,效果显著。
建立新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适应新时代检察官职业化需要,办案主导权进一步下放,同时明确办案责任区分,成立评查组实现对检察官办案监督常态化,使规范司法工作真正成为干警办案的“指南”和“标尺”。
创建新型职业绩效考核制度,实行“一员四卡四分配”绩效考核办法,真正实现权责利的统一。围绕“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分配机制,创新绩效分配办法,坚决摒弃吃“大锅饭”的分配方式,实行“一员四卡四分配”的绩效分配办法,奖勤罚懒机制的推行,进一步促进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厚植发展根基,锤炼全面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铸魂励志,全面强化政治思想素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定期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广泛开展干警自学、领导干部讲党课、专家老师座谈解读等活动,引导干警系统深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义精髓,筑牢思想根基。二是内外兼修,淬炼专业过硬检察精兵。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活动,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全面提高了检察干警素能;以提升业务能力为重点,组织干警参加专项培训、岗位培训、业务实训等共计77人次。鼓励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我院2名干警参加全市公诉人比赛,荣获优秀公诉人称号;1名干警在全市侦查监督业务比武竞赛中荣获十佳侦查监督能手;1名干警在全市控告申诉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称号;1名干警获案件质量评查标兵。三是匡风正行,严格锤炼过硬纪律作风。持续巩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一问责八清理”工作成果,紧盯作风问题新特点新动向,扎实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对市院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整改落实;积极开展“三问计”活动。积极主动向区委、人大、政法委和市院联系汇报工作、汇报思路、汇报措施;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梳理归纳,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四是凝心聚力,多维激发干事创业热情。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主题征文、书画摄影、诗歌朗诵等益智育人的文化活动,在《书香润泽检察蓝---我的读书故事》征文比赛中,我院共向上级选送优秀征文21篇,荣获优秀组织奖,其中3篇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在全市检察系统“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诗歌朗诵比赛中荣获优秀奖;在省院组织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合格司法警察”主体演讲比赛中,我院干警代表张家口市法警支队荣获三等奖。组织青年干警成立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服务队并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创建服务活动,不断强化青年干警敬业进取、创先争优的责任感使命感。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和进步的取得是区委和市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热情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对照社会主要矛盾新转变,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还存在差距,法律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对照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服务保障大局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检察工作的质效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对照“将改革进行到底”新标准,检察改革的综合效能有待持续再优化,检察智能化建设需要纵深强推进;四是对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新要求,检察队伍整体素能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着力加以解决。
2019年,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主动强化新时代检察机关政治之“责”、法律之“责”、社会之“责”和发展之“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法律监督主业,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辖区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第一、服务大局更加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重从快惩治涉黑恶刑事犯罪。坚决打击涉众型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让人民群众在安居、安业、安心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严厉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及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加大生态系统司法保护力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第二、检察监督更加有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树立转隶就是转机思维,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扎实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综合运用诉讼监督手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第三、改革创新更有活力。顺应国家改革大势,进一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捕诉一体化改革,加快探索责任明晰、制约有力的检察官管理模式;深化智慧检务,推动互联网与检察工作的深入结合,创新检察监督平台、载体和方式,努力把科技优势转化为检察优势。
第四、队伍建设更有新貌。强化“四个意识”,坚持把思想教育和制度约束相结合,加强党规党性教育,整顿干部作风,提高执行力。强化检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注重培养和选拔一批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带领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强化纪律制度的刚性约束,坚持从严治检。
各位代表,新时代确立了新目标,新征程伴随着新使命。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依靠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攻坚克难、担当进取,为建设人民幸福活力创新的现代化新城区做出更大贡献。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 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见报告第2页第11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它是在原有控告申诉接待大厅基础上,将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场所的对外服务功能进行集中集合、升级改造而成的,其功能由原来单一接待来访升级为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是检务公开方式方法的重大创新,也是检察为民的重大举措。该平台通过一站式服务、信息化沟通、动态性反馈,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现实。
(2)“1+1+1”办案组模式(见报告第5页第11行):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桥东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捕诉一体化模式,组成捕诉一体办案组,每个办案组配备员额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一名,被成为“1+1+1”办案组模式。
(3)“一窗口、两职能、三平台”业务“大内勤”模式(见报告第5页第12行):一窗口指案件管理部门集中承担检察机关的窗口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对公和对民的服务工作;两职能指案件管理职能和案件服务职能;三平台指动态轮案平台、统计分析平台和涉案财物管理平台。
(4)“一员四卡四分配”绩效考核办法(见报告第5页第21行):司法改革后,桥东区检察院为了防止权责利失衡状态出现,完善了考核体系,建立了奖惩机制,一员指每名政法干警,包括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四卡指为了科学考核,为每位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建立的个人年度绩效档案,档案由办案数量统计卡、办案质量统计卡、纪律作风统计卡及荣誉奖励统计卡组成;四分配指绩效分配分四次进行。
(5)“三问计”(见报告第6页第22行):为使检察工作更上一层楼,全市检察系统开展的问计问策活动,向区委、人大、政法委和上级院问计,获得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向广大人民群众问计,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向干警问计,征求如何提升检察工作之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