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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首次启动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24-06-11 09:15: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7日上午,濛濛细雨、绿水青山。河北省张家口市“母亲河”——清水河双虹桥、商务桥、通泰桥、纬五桥等清水河水域6个河段显得格外热闹,大喇叭中反复播放的禁渔宣传语吸引着附近的市民纷纷前来围观。

活动中,过往市民一起见证了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桥东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多部门首次开展的张家口市清水河水生生物资源损害修复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暨2024年“禁渔期”’法治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源于桥东区检察院此前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案发水域属海河流域永定河水系禁渔区,当事人在清水河水域多次非法捕捞麦穗鱼、鲫鱼等共计1万余斤,造成水生生物资源巨大损失……”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永祯介绍,刑事案件依法惩治完毕,但生态环境的修复,以及清水河附近居民对禁渔规定的知晓度引发了办案人员的深入思考。

为提升法治宣传效果,推动清水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检察机关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多次与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会商并研究修复方案。经联动专业部门综合考虑,因当时季节不适合增殖放流,为保障受损生态环境得以修复,该院遂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督促当事人向公证机关缴纳水生生物损害赔偿金20.91万元人民币,全部购买鱼苗用于本次增殖放流。

“眼看着一团团鱼苗摇头摆尾,顺着特制滑道欢快地游入清水河,激起一朵朵小水花,我们深感肩上责任重大!”桥东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磊说,通过这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有效修复了受损的河流水生生物资源,提高了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还大大提高了市民对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保护水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为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群众基础。

据了解,这次跨部门首次联合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鲫鱼、草鱼、鲢鱼、鳙鱼、泥鳅等鱼苗2084.5公斤,约100万尾。活动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11辆,现场工作人员发放了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公益诉讼检察传单等宣传资料1000多份。

见证了增殖放流活动的市民表示,“这次法治宣传,让我意识到在清水河非法捕捞不仅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同时对渔业生态资源造成严重的损害,给我们附近的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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